我自己觉得比《水浒》写得更细一些,但还是在《水浒》的基础上来的,武松也不是完全不讲道理,他知道“小有不平”,但又觉得大的来说还是合理。曾经有句话,五十年代的老同志都知道, 虽有小道理,小道理被大道理管着了。什么大道理,就是伦理管着。这么一来,潘金莲就喝醉了,放荡了,流露出恨不相逢未嫁时,说遗憾没嫁人时为什么不遇见你呢?武松勃然大怒,非常粗暴的训斥潘金莲,要动武了,他看来潘金莲完全是违反伦理,就说“武松打虎不打圣……武松贪酒不贪色”,是说自己打虎,但不打圣贤道德,贪喝酒,但不贪女色。说“谁敬吾兄谁是友,谁欺吾兄谁是仇”,这就是我的是非界限,所以“兄嫂姻缘前生定,拜堂必须共白头,嫂嫂若把哥哥守,贞节牌坊我来修!嫂嫂不把哥哥守,管教你认得我——打虎降兽的铁拳头”。
我觉得这是合乎武松的性格的,合乎武松的道德逻辑的。这个道德逻辑我们可以评判它,但这符合武松的性格。我并没有简单化武松,武松就是以谁对他哥哥好坏作为是非标准,你跟我哥哥拜了堂,那就该白头,你若不守贞节我就打死你,这样一来,潘金莲很痛苦,追求不到,而且一点同情一点温暖都没得到。如果是宝二爷就不会这样了。
后来有一位女专家反对我时说,《红楼》里还有一个人,这个人可能就是晴雯的嫂子,晴雯的嫂子不是也去勾引贾宝玉么。我说不是,你比配错了。
如果这个时候是贾宝玉,是曹雪芹写就不会这样,宝玉不会接受潘金莲求爱,但是会理解她,会给她温暖,甚至会给她出主意,而不会像武松那样。潘金莲彻底绝望,追求没有了,唯一的一点希望没有了。
她昏倒在地。这个时候,就出现了武则天,武则天一看这个情况,怎么办哪。能不能找个清官来断断案。于是乎就找了一个人,一出场大家就知道,就是“当官不为民做主,不如回家卖红薯”的那个清官唐成。他一来就说,应该从历代的法典翻一翻,给潘金莲找条路出来。为什么出现唐成呢?芝麻官出来说,陛下可以跨朝而来,武则天是唐朝,而芝麻官是明代的嘛,我也可以越代而至,相逢在这个地方。于是就唱“当官不为民做主,不如回家卖红薯,翻开历代法典簿,字字行行不含糊。在家应从父,出嫁从丈夫,父死从崽崽,崽死光秃秃,嫁给公鸡就成抱鸡母,嫁给牙猪就成老母猪。”他就用他小丑式的语言来说的,他说翻遍历代法典,都找不到为潘金莲说话的一个条款,她敢向她的小叔子露情,实属大逆不道。
但是武则天听了冷笑,什么叫大逆不道,哈……历代王朝,男人可娶三妻四妾,帝王可纳三千粉黛,太宗皇帝选我为才人,高宗皇帝又封我为昭仪,父子同妃,岂不是悖离所谓“伦理”吗?
唐成说,帝王行此,天经地义,为臣不敢非议。
武则天说,帝王荒淫有理,民女怀春有罪吗?潘金莲只不过向小叔子吐露一点苦闷,表白一丝爱慕,竟被你们视为“大逆不道”!哼,男尊女卑,上贵下贱,太不公平了,芝麻官,快想一条拯救民女的办法。
芝麻官怎么说,他说,为臣无法,就是请来包公、海瑞、徐九经……都和我芝麻官的脑袋一样啊,莫得几根辫发(办法)啊。
武则天说,你们不是号称“清官”么
芝麻官说,凡是王朝清官,只能医点伤风咳嗽,治不了大毛病,更医不好“妇女病”。此言一出,获得台下满堂笑声掌声!
这是黑色幽默,也是当时这个戏的所谓名句警句,一句反讽的插科打诨的话,实际说了一个道理,清官解决不了大问题,更解决不了妇女问题。
所以这样一来,就陷入了绝境,没有办法了,武则天说,我可以找三千面首嘛,潘金莲完全可以另外找她的第四个男人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