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 王亚同 何春阳
“川渝协同为川剧立法,就是要在保护传承基础上,推动川剧振兴实现创新发展。”
“建议在剧团、人才、演出场所等要素方面进一步实化细化。”
“立法既要顾现实也要管长远,川剧创新发展要争取年轻人,适应网络新时代。”
“保护优秀传统文化,擦亮川剧名片,要总结两地好经验,借鉴其他剧种好做法。”
5月30日,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审议了《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条例草案)。现场,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草案文本,围绕川剧保护传承重要方面,进行了热烈讨论,现场不时爆出金句。
作为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共同确定的协同立法项目,5月27日《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(草案)》也被提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。身为中华戏曲经典剧种之一,川剧是时间长河里历久弥新的宝藏,保护传承发展意义重大。“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,是传承历史文脉、增强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,也是促进川剧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。”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有关负责人说。
川剧振兴,亟需立法保障护航
从立项到调研,从起草到审议,川渝两省市并肩而行走过了很长一段路。
“国家重视优秀传统文化,现在又见证重庆、四川两地携手为川剧立法的进程,大家都备受鼓舞。”一位重庆川剧相关从业人员表示。
川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,是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。作为中国西南地区影响最大的地方剧种,其最能体现巴蜀文化特质、最能展现川渝人民精神风貌。
然而,川剧传承发展也面临着严峻挑战,在市场风格快速切换中,基层院团濒临消亡、从业人员紧缺、传承链条断裂,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困难重重。“亟待从制度层面解决川剧保护传承中的难题,完善机制、强化人才培养等保障。”重庆市文化旅游委主任冉华章说。
川剧振兴要走很长的路、迈更多的坎。其中,立法护航尤为迫切。早在2021年,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就着手开展川剧保护传承立法前期调研。经市委同意,市人大常委会、市政府将《重庆市川剧保护传承条例(制定)》列为2024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。
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协商决定,采用协同立法形式推进川剧保护传承立法工作。在立法过程中,两省市有关方面多次就立法思路、框架结构、主要内容等进行协商。为推进立法进程、提高立法质量,两地还多次联合开展立法调研,并赴陕西、河南、山东等地调研,学习借鉴有关地方戏剧保护传承的立法经验。
回应“有人演、有人看”“演什么、怎么演”等问题
审议现场,常委会组成人员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建议。大家认为,条例草案体例完善、创新特色突出,围绕解决我市川剧发展存在的从业人员紧缺、发展传承生态链条断裂、发展政策与保障力度不足等问题,从制度建设层面强化规范和保障。
具体来说,条例草案围绕“有人演”“有人看”问题,从人才培养、川剧进校园、职称评审和薪酬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;并围绕“演什么”“怎么演”、围绕提高“影响力”“传播力”、提高“参与度”“专业度”问题进行了规定。
条例草案还创造性提出,培育推出中青年川剧表演领军人才;支持川剧代表性传承人、艺术名家成立工作室,通过收徒传艺、示范展演等方式,培养青年川剧后备人才。
“条例草案回应了人才培养、线上传播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问题,但还不够,希望进一步实化细化相关保障。”“创新发展,一定要争取更多年轻人。”
审议中,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,条例草案应考虑立法之后的兑现问题。同时,还要着眼长远,推动川剧更加年轻化、更有网感,希望川剧真正做到“活态”传承发展,注重借助新的媒体渠道和传播模式,拉近与普通受众特别是年轻人群的距离。
协同立法明确川剧保护传承川渝合作机制
为川剧立法,是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共同确定的协同立法项目,条例草案中,就两地合作机制、合作内容、人才培养、文化交流等作出了规定。川渝两省市的条例草案,在主要内容、体例结构等方面基本保持一致,并体现出大同小异的鲜明特色。
条例草案就川渝两地建立合作机制和内容、人才培养、文化交流等作出规定。明确川渝两地建立川剧保护传承合作机制,定期联合举办川剧节、青年演员赛事、学术交流等活动,支持两地在剧目传承、创作、演出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,联合打造川剧艺术精品。
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,条例草案的一大亮点是凝聚多方合力,构建集体、活态保护传承体系,如明确在政府主管部门负责、社会参与的原则下,夯实人才、院团、创作、科研、教育等保护传承基础,拓展进校园、公共文化服务等保护传承渠道。
同时,条例草案还强化保护传承各项举措,如,明确对经典传承剧目、曲牌进行记录整理和复排演出;加强宣传普及,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、川剧进校园、演出交流、媒体宣传等方式推广川剧艺术;推动川剧与科技融合、与文旅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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