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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山市委--振兴川剧艺术

2008-05-08 10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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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振兴川剧艺术 促进我市文化建设

    ——访致公党乐山市委员会

    本网“两会”政协报道组 (实习记者 张毅)

    采访背景

   川剧是四川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,其发展历史之悠久、流行地域之广且拥有众多观众和爱好者,在各地方戏曲中均名列前茅。川剧艺术具有深厚的生活基础,细腻、幽默、风趣的生活气息十分浓郁,表演程式完美,“雅中有俗,俗中求雅”深得四川民众喜爱。2006年川剧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为继承、保护、发展这一优秀传统文化品牌提供了条件。乐山市川剧团前身为“新又新”科社,创建于1935年,是“嘉阳河”川剧艺术流派的代表,以擅演文明戏(现代戏)而享誉巴蜀。乐山川剧团在发展的过程中,继承创新,编排演出了大量传统和现代剧目,同时重视对外文化交流,传播中国传统文化,曾在2006年全国“两会”期间晋京展演,经常开展“三下乡”活动,向农民传播先进文化,并且坚持日常演出,落实“文化惠民”“文化乐民”工程。但川剧的继承发展也存在着问题。

    存在问题

   一是川剧艺术专业人才严重匮乏。人员老化、艺术人才青黄不接,后继乏人。目前,市川剧团演员不到30人,平均年龄近40岁(鼎盛时期演员近100人),1991年至2007年16年间未招收新学员,目前的演员阵容无法胜任大型剧目的排演。

    二是财政投入不足。长期以来,经费投入不足,保障不够,职工工资不能全额发放,导致人才流失十分严重,一些很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演员另谋出路,排练演出受到影响。

    三是基础设施薄弱。尽管目前“新又新大剧院”焕然一新,但剧团多年来一直没有添置灯光、音响、服装、头帽等设施,给观众留下了“鞍马不相配”的感觉。

    委员建议

  (1)努力提高对振兴川剧重要意义的认识。

  (2)加强领导,搞好川剧的宣传普及工作。

  (3)加大财政投入,解决剧团经费不足困境。

  (4)剧团演艺队伍薄弱亟待改变。

  (5)认真执行振兴川剧八字方针。

  (6)开拓旅游文化演出市场。

 

来源: 乐山新闻网

[编辑: 彭海龙 ]